一、年龄:18-70周岁。
二、身体条件:
(1)视力: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.9以上。
(2)辩色力:无红绿色盲。
(3)听力: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。
(4)身体运动能力:上肢:双手拇指健全,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,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。下肢:运动功能正常。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。躯干:颈部:无运动功能障碍。
三、交一寸脱帽正面白底彩照9张。
四、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成都市以外户籍人员需办一年以上暂住证。